该救人者竟杀人,简直击穿人们的认知底线 |
有特权,警车也经常闯红灯,我们都提醒孩子的,是不是公务期间不评论,但这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
这些医护人员,应该是按过失杀人公诉 |
究其根本,还是捣回交通法的根儿上!特殊车辆执行任务期间,也就是救护车警车亮警灯状态下,如何具体享受特殊路权,其他社会车辆如何回避,都是一屁股稀。救护车司机知道自己特殊就当自己是坦克开,社会车辆要么不知道怎么避让,要么就是避让违反交规依法避让反而需要付出很大的自行举证消除的“守法成本”。简直扯淡,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我懒得举国外的例子了,在美国开三年车,我唯一的感受不是美国司机有素质,是美国警察罚钱真狠,不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的现场罚。 |
车祸可以理解,第一时间不下来救人就有问题了,如果说你救护车拉着危重病人,你也得留一个人组织群众来救援啊 |